5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医保局获悉,成都市就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调整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研究拟制了《关于将全部中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提出建议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
(资料图)
具体会有哪些调整?《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扩大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受益面,贯彻落实国家统一失能评估标准,经研究,决定将我市全部中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满18周岁(含)以上的参保人员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机构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 号)等相关评估规范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分为基本正常、轻度失能、中度失能Ⅰ级、中度失能Ⅱ级、中度失能Ⅲ级、重度失能Ⅰ级、重度失能Ⅱ级、重度失能Ⅲ级等8个等级。
二、18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参保人员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机构按照《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未成年人失能综合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等相关长期护理失能评估规范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分为基本正常、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等4个等级。
三、参保人员失能评估结论为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的,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标准如图: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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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66号,成都市医疗保障局A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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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升涛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王淇 供图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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