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10日电(彭琳 陈宇琦 杨鸿)“之前知道金线兰是好药材,就到国家公园里去采摘,但不知道这是犯法,是要坐牢的。我很后悔,我认罪认罚。”刑法面前,被告人滕某悔悟道。这是武夷山国家公园成立后首例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案件。截至2023年3月份,武夷山市法院已审结涉国家公园生态案件125件,其中5件案例入选省法院十大生态环境审判典型案例。
近年来,武夷山法院聚焦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不断完善和提升生态司法保护机制,以“法”之力绘制国家公园“高颜值”。
为了加强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专门化、专业化保护,2021年11月,在南平中院的指导支持下,武夷山法院创新设立全国首家以“国家公园”命名的人民法庭。同时,武夷山法院创新的“三绿”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开始启动。
(资料图)
亮“绿灯”,畅通联动审理“快车道”。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武夷山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等破坏生态行为时有发生。日前,黄某为了自家种植的茶树,违反国家森林法律法规,砍伐武夷山国家公园境内的山场林木,并将其丢弃。经鉴定,被毁坏的树种为马尾松、阔叶树,共40株、面积达49亩,折立木蓄积量12.5303立方米。
武夷山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组建生态资源审判团队召开案件研讨会,对案件进行分析,认为该案实事清楚、证据充足,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最终,该院高效审理了这起案件,审理期限缩减了30余天。为高效审结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武夷山法院创新建立生态案件绿色审理通道,畅通“立、审、调、执”各环节,让审理期限平均缩短2.4天,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减少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布“绿网”,筑牢多元治理“防护堤”。打造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定期联合河长办、检察院开展巡查,送法进乡村……为守护武夷的绿水青山,武夷山法院不断强化“山、林、水”及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的综合“保护网”,筑牢多元治理“防护堤”。
该院打造“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主动服务“林长制”“湖长制”等制度体系,同时联合市河长办、检察院、水文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定期到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东溪水库及其周边地区,开展河湖长制联合执法专项巡查工作。运用“生态司法+”衔接机制,开展处置违法网箱养殖设施专项行动,增殖放流投放鱼苗42.3万尾,有力维护水源地生态环境。与此同时,该院经常到涉生态案件多发的乡镇、村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践行‘两山’理念 护航美丽武夷”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织密了惩治与预防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法网”。
护“绿码”,贯彻生态司法“新理念”。生态资源保护关系国家大计和民生福祉,武夷山法院不断探索新方法、引入新理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前不久,武夷山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衷某斌、安某相挖毁国有林场23.2亩,该院将民事公益诉讼修复方案与刑事量刑考量相结合,刑罚履行与环境修复相互互补,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判令其赔偿生态修复费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
然而,由于制度的欠缺,长期以来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尚未明确适合的使用途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环境公益诉讼功能的有效发挥。为加快生态环境赔偿制度改革,武夷山法院多方协调,积极到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检察院等部门走访调研,联合出台《武夷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生态赔偿资金来源、使用和监督管理。目前,该院收缴的近70万元赔偿金已全部上缴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户,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和防止生态环境污染,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到实处。
2022年5月,在南平中院牵头下,与南平“1+4”法院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框架意见》,通过不断加强司法协作,以司法之力护航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法治力量。(完)
标签:
相关新闻
保险时讯
08-29
10-21
10-21
10-21
10-21
10-21
10-21
10-21
10-21
10-21